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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呼吁紧急制止荒唐的强拆复绿运动

2022/3/27 11:28:07      点击:

强烈呼吁紧急制止荒唐的强拆复绿运动


“坚守18亿亩农田红线”、“对违建零容忍”,这些熟悉的词句,但最近却成了千千万万农民的梦魇!“卫星拍摄图斑”,这个本来代表先进高科技的技术,也成为很多农民担惊受怕的词语。

一场拆违复绿的运动正在华夏大地的农村如火如荼地进行着,千千万万的农民住房因为被卫星拍摄到是建在农用地上而被强行拆除,特别是在广东茂名、广西贵港最为暴烈,严重的据说有的村有一半的建筑被拆了,一时间满目疮痍、山河破碎、哀鸿遍野、怨声载道,无数人的心在滴血,在抖音上的来自各地的很多触目惊心的强拆视频让人看了心如刀割!以及还有其他可能会被拆的无数人也都如惊弓之鸟坐卧不安心急如焚惶惶不可终日饱受精神的折磨。


 

这是什么情况,是谁要求拆房子?谁在执行拆房子?拆的这么多房子确实都是有问题的吗?如果真的有问题也只能拆了没有其他更好的处理方法吗?

其起源正是农村违规卖地长期被隐瞒,和“坚守18亿亩红线”政策近期的全国强调执行加上僵化官僚、激进左倾的执行方法导致的。

“坚守18亿亩农田红线”是否有必要有一定争议,但当前将其当为国策在还没改变之前大家是应该来执行好的。

但关键是执行的过程如果碰到各种不同情况和问题,那要怎么妥善处理才是最重要的。

首先,对于在18亿亩农田红线内出现的建筑物是按目前各地在推行的一样全部一刀切拆除吗?答案显然是不能的,毕竟农地里有建筑物,其产生的根源是错综复杂的,如果无视各种客观因素而一刀切强拆,那将会产生更多更大的社会问题。包括在农村其实很多农地早就已经被违规当成宅基地、厂房用地等卖给了一些组织和个人,购买这些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因为不懂和被蒙骗而并不知道其实是农用地,花了很多钱买来的土地不可能用来种作物而会建房子,而建的时候因为不熟悉报建手续以及当前报建手续也确实比较苛刻很难达到全部条件要求很难办齐所有手续,所以绝大部分人就放弃了没做报建手续,结果建成房子、厂房后变成了违法建筑,所以这个违建是有客观因素的,主要成分上不是建房者本人主观因素造成的,建房者也是前面违规卖地的受骗受害者,对于这种情况就不能随便对建筑进行拆除,或者确实要拆除就必须对其进行充分的补偿且原则上必须尽量在其同意的情况下才可拆除。

其次,对于确实是强占土地建设的建筑,确实法理上是可以进行无条件拆除的,但也不建议一拆了之,就好比一个人犯错了只要不是很严重是可以对其进行处罚尽量挽救而没必要就必须将其从肉体上灭亡,违建是不对,但建筑的成本、价值非常高昂,只要没有造成生态、规划等严重危害没必要就一定非拆除不可,《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也指明只有在存在不良影响且无其他改正措施消除的情况下才可以要求拆除,除了拆除完全有更有利于国家和社会和民众的处理方法的,比如是否可以进行重罚(罚金可以考虑是建筑的价值减去建筑的成本)让其继续拥有建筑但并没在违建上获利而同时国家也获得了较高的罚金收入,再不行可进行没收充公,这些都能让已经建好的建筑继续产生经济价值,比拆除了改为种植绿化从经济产出上是划算非常非常多的。我们更应该树立“尽量不拆、物尽其用”的原则,才是利国利民的处理方式。

再次,目前处理违建的决策机制是明显有非常大的问题的,包括决策与执行主体上,当前只需乡镇街道级别的政府即可认定违建并实施拆除,哪怕建筑价值很高也是,这会有很多的隐患,特别是当前在乡镇公职人员大多素质层次还不够高的,很容易出现考虑不周不全面和处理方法不妥善、流程手续不充分等情况。另外目前在决策流程上也很简单,只是简单的调查问询就可决定,甚至往往连这简单的流程都没执行,这种决策机制用来对付小的、明显的违建是没问题的。但对于动辄价值几十万上百万元甚至更高的整栋建筑,显然是不合适的。我们知道除了日常细小利益纠纷和治安冲突由居委、街道、派出所调解,大一点的都是要交由法院来通过充分的流程和双方的充分控辩之后再来判定的,且在执行过程中如果有哪一方没有请律师那法院一般会配一个律师帮助他的。拆除整栋建筑这种让人倾家荡产的事情建议也改为由法院来判定才更好,并且对于农民往往文化低、胆子小、法律意识差,相关部门必须对其提供充分的法律援助包括配备律师等。并且对法院的级别也建议可按房子价值的高低来确定,比如乡镇法院只能受理价值低于一百万或什么金额的违建拆除案件,以此类推。如果不改变这种机制,强拆运动注定必然会带有粗暴、混乱的,很多农民反馈没有获得申辩机会就被直接通知拆除甚至连事先通知都没有,也有的反馈虽然有手续但都是被威迫而签名的。


 

此次让无数农民损失惨重的全国大面积一刀切的强拆复绿运动,且具有极大的危害性:

1)这种强拆复绿行为看似维护了坚守18亿亩农田红线、土地管理法,是政治正确,但却是无视存在大量基层政府、干部违规卖地把农地当作宅基地、建设用地卖给村民在先的历史遗留问题和客观因素的(极少有农民敢强占土地建房子的),村民们在购买的时候是不知情的被骗的,而等村民建好房子了又来强拆,相当于政府自己把有问题的土地卖给村民收了钱,出事了不是自己纠正好反而来处罚买地的村民,让买的村民受到买地受骗、建设被拆的双重损失,这是完全违反社会法律法则的,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和降低了民众对政府的信任、认可;

2)这种无视历史遗留问题和客观因素的强拆处罚,是不正当不合理不合适的处罚方式,是过激、过于粗暴的处理方式,对社会和民众造成了极大的不必要的伤害,本来大部分可以保留下来继续发挥作用的大量建筑被拆除,巨大的社会财富瞬间灰飞烟灭,严重损害了社会经济和民生;

3)这种粗暴的强拆导致了民众的损失极大怨恨极大,很多房子的建设都是村民一家人一辈子积攒的心血,只因为被基层政府干部欺骗买了有问题的土地而现在被强拆殆尽,损失惨重,目前很多村民怨声载道、议论纷纷、民怨沸腾,部分正在组织进行信访上告,这造成了社会的极大不和谐、不稳定;

4)在强拆过程中也存在很多程序、行为不当的现象,包括在推动过程缺乏流程、手续,不给大家申辩机会,诱导威逼村民签名,甚至在拆除过程并未保护被拆者的财物而是把现场所有东西都没收拉走。

此次运动充分暴露了我们国家在社会管理上的问题:

1)各级政府特别是基层乡镇政府工作人员法律意识淡薄。“坚守18亿亩红线”的政策要执行,但必须是建立在依法守法的基础上的,必须建立在保护民众的合法权益、财产上的,而不能以“坚守18亿亩红线”为借口而对民众的权益、财产任意、随意践踏,不能像在这次运动中一样非常多基层干部和执法人员根据上级下发的卫星航拍图斑,按图索骥,很少正式、完整走流程和办理必须的手续,而快速完成强拆,随意处置、拆除民众的建筑,不顾客观事实和原因,不顾民众利益和感受;

2)各级政府人员僵化理解政策,官僚主义严重。“坚守18亿亩红线”并非就是在原有的农地上不允许出现任何建筑,出现建筑也不一定非拆除不可的,而可通过增加开垦农地来作为置换等方式灵活处理的,此次运动的一刀切的做法就是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就是庸政懒政的表现;

3)各级政府收集民间实际情况信息非常不充分,没有经过仔细调查和试点推行就大面积推行,以及基层政府和干部为了掩盖之前违规卖地的行为逃避责任大多都故意对上级政府隐瞒真实情况,导致中央、省级政府不知道实际情况误以为很多农民私自强占土地建设房子,制定了错误的政策并强烈要求下面执行,而市级、区级的政府为了显示执行力和建立政绩,推动会议决策形成力度空前的强拆复绿执行方针,没有任何通融、商量的空间,基层乡镇和村政府为了逃避之前违规卖地的责任把建了房子的农民们拿来当作背锅侠和替罪羊,对他们房子快速强制拆除并复绿以便跟上面交差和掩盖之前问题(当然在有的地方为了避免得罪太多人也有尽量顶住上面的压力而尽量少拆一些)。

在这个运动过程中各政府部门、社会力量,很多人明知此次运动是有争议的农民是受害者的,但对受害农民们的援助却不够,甚至对他们的痛苦漠视无睹,乃至甚至有的公检法等部门还大力配合了此次强拆运动。广大律师们也绝大部分都麻木而没主动帮助农民们也是很不应该的,甚至更可恶的是本人致电某市律师协会请他们帮一下农民们,接电话的人员还说他们没这个业务,我说请你们来做我来支付费用,他回复说现在疫情不方便。还有村民之间也很少团结和互助,都是做看客甚至幻想着拆其他家的拆够了就不会来拆自己家的了。


 

      一边是喊着“坚守18亿亩农田红线”、“对违建零容忍”且雷霆万钧雷厉风行的执法队伍,一边是无数民众损失惨重心在滴血,让人无比心痛。


希望大家赶紧一起来推动,紧急、及时制止此次荒唐的强拆复绿运动,纠正因不了解基层实际情况而有偏颇的政策和僵化机械的执行方式,避免对民众造成更大伤害,救万民于水火,解百姓于倒悬,减少社会不和谐不稳定因素,造福百姓,匡正社稷,功德无量!

也希望在这次运动之后,我们能在这些方面来做好善后、做出提升:

1)对此次强拆复绿运动中合法权益受到伤害的民众进行赔偿和善后,以消除他们心中的怨恨,消除社会不和谐不稳定的隐患;

2)纠正违建处罚的对象,把农民们从替罪羊的角色解救出来,而对之前违规卖地的基层政府和干部进行适当追责,当然也并非要上纲上线,而是也要考虑历史客观因素,很多当时也是为了解决基层财政支出赤字、满足部分乡镇企业开展经济活动需要的行为,对于已卖给农民的农地进行全面清查登记,然后可让农民补税费然后调整为合法建设用地,或者给农民充分的补偿在其同意的前提下进行收回;

3)对农民的居住与创业产生的建房需求要做好疏导、服务,想办法满足,严格推行好宅基地配给政策,对确实有额外需求的可争取开展规范的土地招拍挂满足需求,并做好科学规划和尽量提高土地利用率,对报建的条件也尽量适当放宽与灵活一些,报建手续进行简化;

4)根据经济与社会发展及时调整土地规划,随着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很多离城市不是太远的农村也已经逐步开始城镇化,这些农村的部分地块由于水利条件等的改变已不适合耕种,而当地农民有工业服务业就业机会也很少愿意从事农业生产,这种可考虑及时调整规划把这些部分地块及时转为建设用地并让其产生比农用地更高的经济产出;

5)进一步贯彻实事求是的精神,杜绝出现脱离事实的左倾思想,防止一切矫枉过正的决策和方针,对此次运动的决策失误和执行僵化曲解的一些责任人惩戒;

6)提高各级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法治观念和执政管理水平,摒弃杜绝粗暴管理执法方式,在一些不是大是大非、不是危害很大的领域,提倡根据实际情况客观因素适当宽容、通融的管理方式(类似于汽车限速是有给小范围的超速允许的),而不能所有都零容忍都不留分寸和空间;

7)对各级政府工作人员灌输好人民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的以民为本的执政理念,一个政府部门、一个政府工作人员就应该是为了服务百姓、造福百姓的,而不能伤害到民众的合法权益,包括不能因为一些并非危害很大且有客观因素造成的违建行为而极度伤害民众;

8)改革违建认定与强拆与否的决策机制,如前文所述,建议价值大一些的违建改为法院来判定且按价值大小由不同级别的法院判定;

9)大力提高民众的法律意识,让他们更加懂得通过法律维权,而对于文化低胆子小的农民等弱势群体,则希望加强对其的法律援助,发动各级政府和民间力量为他们提供援助;

10)大力培养民众的参政议政意识,鼓励大家积极反馈信息给各级的各个政府部门,其实各级各个政府部门还是非常重视收集民意等信息的,在其网站、微信公众号等都有留言反馈和投诉的接口与功能,民众只需搜索就可轻易找到网站和公众号然后就可进入留言了,使用也非常便捷,大部分也都允许匿名留言以便消除大家顾虑,但很多民众就是没有利用这些接口进行反馈的习惯,甚至觉得去提意见是得罪人、会有被报复的危险,殊不知上级部门因为比较少接触基层,也是非常渴望非常急需大家的留言反馈的,纪委部门也是急需大家的配合才能更好开展工作和出成绩的也是很希望大家多上去留言反馈的;

11)大力改变政府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要求客气礼貌对待弱势民众,树立亲和、有素质的形象,工作从“管理民众”彻底转变为“服务民众”,对于摆官威架子、喜欢恐吓民众、习惯把个人意志凌驾于法律法规之上的一些基层人员若屡教不改建议清除出队伍,让弱势民众改变自古以来形成的“官老爷”、“抗官警抗鬼神”的落后认识,不再害怕公务人员而将其视为“服务员”,从而彻底改变官民的关系和相处方式。

最后,也欢迎大家多参与到美丽乡村的建设中来,愿美丽乡村的愿景在和谐、共赢的社会环境中早日实现。






蔡伟忠

2022327

于广州